(一)覆核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訂定與修訂 |
| 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訂定與修訂係由各部門撰寫所屬作業循環,再由稽核單位覆核後,提報董事會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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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執行稽核作業 |
| 本公司稽核作業係由稽核單位依據風險評估結果及法令規定之稽核項目擬訂年度稽核計畫,提報董事會通過,據以執行稽核作業,並視公司營運及管理情形作專案稽核,提出稽核報告以及改進建議,以確保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設計與執行之有效性,提升公司經營及管理成效,降低營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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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統籌辦理以及覆核彙總公司內部控制自行評估檢查作業 |
| 本公司內部控制自行評估檢查作業之作業程序詳細說明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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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本公司內部控制自行評估檢查作業由稽核單位負責統籌辦理,確定應進行測試之控制作業及營運單位,再交由各部門(包含子公司)自行評估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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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各部門(包含子公司)負責自行評估檢查其內部控制制度設計與執行之有效性,最後送交稽核單位覆核彙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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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稽核單位覆核及彙總各部門(包含子公司)自行評估檢查之結果,併同稽核單位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以作為董事會及總經理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主要依據。 |